在企業識別系統(CIS)的視覺設計要素中,應用最廣泛、出現頻率是最高者,首推酒店品牌設計VI形象標志。標志不僅具有發動所有視覺設計要素的主導力量,也是統一所有視覺設計要素的主導力量,也是統一所有視覺設計要素的核心。更重要的是酒店品牌設計VI形象標志在社會公眾和消費者心目中是企業的同一物,集中地表理了企業的形象特征和個性。酒店品牌設計VI形象標志是主要的基本視覺要素,具有識別性、領導性、同一性、造型性、延展性、系 統性、時代性的特點。
標志就是將事物、對象抽象的精神內涵以具體可見的形象表現出來。酒店品牌設計VI形象標志分為企業自身的標志和商品標志兩種。商標是用以區別不同生產者和經營者的商品和勞務標志。商標是通過形象、生動、獨待的視覺符號將商品的信息傳達給消費者。商標的使用者是商品的生產者、經營者或勞務的提供者,商標的使用對象或標志物是商品或勞務。
酒店品牌設計VI形象標志(或稱商號)是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的經營者自己的標志。酒店品牌設計VI形象標志通過造型單純、含義明確,統一標準的視覺符號,將企業的理念、企業的規模、經營內容和性質等信息,傳達給社會大眾,以資認同識別。-vi設計公司 /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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