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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貶低是非法的,政治家都得進監獄(許多夫妻也會惹上大麻煩)
實際上,聯邦貿易委員會在促成重新定位廣告方面功不可沒,至少在電視廣告上是這樣的。
1964年,全國廣播公司( National Broadcasting Company,NBC)取消了對比較性廣告的禁令,但是影響不大。電視廣告的制作成本高,很少有廣告主會愿意同時制作兩個版本,一個在NBC上播出,另一個在另外兩家廣播公司播出。
于是,1972年,聯邦貿易委員會敦促美國廣播公司( American Broad
casting Company)和哥倫比亞廣播公司( 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)允許播放提及競爭品牌的商業廣告。
1974年,美國廣告公司協會(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Advertising Agencies)
頒布了新的比較性廣告實施準則,表明以往政策發生了徹底轉變。以前,協會從不贊成其成員使用比較性廣告。
1975年,控制著全英國電臺和電視的獨立廣播事務管理局(Inde pendent Broadcasting Authority),為酒店標識設計“攻擊性”廣告開了綠燈。
當聯邦貿易委員會現任主席邁克爾·珀楚克(Michael Pertschuk)被問及,是否反對提及競爭對手的廣告時,他的回答是:“絕對不會。我們覺得此類廣告棒極了。”